各团总支、团支部、学生社区:
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激励广大毕业生积极进取、全面发展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决定开展2026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志愿者评选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2026届全日制普通本科(大四)及专科毕业生。
二、评选类别及比例
优秀学生干部:按全校毕业生总数的4%评选,共234人。
优秀志愿者:按全校毕业生总数的4%评选,共234人。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学生干部
1.基本条件
(1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;
(2)学习态度端正,成绩良好,无不及格课程;
(3)品德优良,关心集体,热心为同学服务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。
2.任职要求(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)
(1)曾担任校、院两级团委或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(含部门负责人及以上);
(2)曾担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(会长、副会长等);
(3)曾担任学生社区楼栋层长、楼长等干部职务;
(4)曾担任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(含校外实践基地)学生负责人。
3.工作表现
(1)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,积极组织或参与学生活动、校园治理、社会实践等工作,取得明显成效;
(2)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奉献精神,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(二)优秀志愿者
1.基本条件:同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条件。
2.服务时长要求
(1)以“志愿汇”平台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长为唯一依据,按各学院毕业生范围内进行排名;
(2)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,取时长排名靠前者;
(3)若时长相同,参考服务项目质量、服务次数及学院评价综合确定。
3.服务表现
(1)志愿服务态度积极,无不良记录;
(2)在重大活动、社区服务、支教助学、应急救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个人申请及学院初审(6月10日—6月12日):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《优秀学生干部/优秀志愿者申请表》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(任职聘书、获奖证书、“志愿汇”时长截图等)提交至所在学院,各学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,按照分配名额,通过民主评议或综合排名确定推荐名单。
2.学校审核与公示(6月13日—6月15日):团委会同学生工作部(处)对推荐材料进行复核,报学校审批并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发文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,严格把关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确保评选质量。
2.对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。
3.请各团总支于6月12日17:00前将推荐名单(含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)、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校团委206室。
联系人:赵彩依
联系电话:19976995275
附件:2026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志愿者名额分配表、推荐表、汇总表
共青团湖南信息学院委员会
2026年6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