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身心健康素质,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,提升我校心理育人实践工作效果,根据《关于开展湖南省高校“5∙25”大学生心理健康日主题教育活动》(湘高心研会〔2022〕4 号)的通知精神,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以5·25心理健康节为契机,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十六届“5·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”活动之配音大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
1.学生通过声、台、形、表等元素表达自我的所想所思、成长感悟;
2.鼓励学生积极关注自声内心体验,及时释放压力、宣泄情绪;
3.丰富校园生活,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。
二、活动主题以及活动名称
1.活动主题:强心健体,声临其境
2.活动名称:“5·25”心理健康月活动之配音大赛
三、活动时间
5月3日-5月25日
四、主办单位、协办单位和承办单位
主办单位:学生工作部
协办单位:校团委、通识教育学院
承办单位:管理学院、国际商学院、艺术学院、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、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
五、参赛对象
全体在校学生
六、参赛要求
1.作品必须与心理健康相关,感情饱满,态度真挚,内容健康,音频清晰。诗歌、朗诵题材不以参赛,外语配音作品应有中文字幕,否则作品不合格;
2.配音作品字幕中要明确写出“作品名称+作者姓名+作品梗概”,作品时长应控制在3-5 分钟,需采用MP4、AVI、WMV、MPG 等网络通用格式,分辨率不得低于720x576P(标清),视频尺寸大小4:3或16:9,画面清晰,音质无损;
3.参赛选手可单人参赛,也可团队参赛(限制 1-4 人);
4.初赛由各二级学院负责遴选作品,推选5份优秀作品参加决赛,并以压缩包形式于5月20日23:00前发送至邮箱623965640@qq.com。压缩包应包括:①统计表格(命名方式:xx 学院配音大赛参赛作品汇总 表,表格模板见附件);②配音作品(命名方式:学院+编号+姓名/ 组名),心理中心组织评选出一等奖,二等奖,三等奖,授予校级荣誉。
注:需保证作品为本人配音,一经查出造假,取消比赛资格。
七、参赛方式
学生通过二级学院自愿报名参赛,由各二级学院进行院内初评。
八、其他要求
1.参评作品若涉及版权等问题,由参赛者自行负责,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。
2.参赛作品一经录用,将不退还,主办方享有无偿使用权,创作者保留署名权。
3.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选手本人配音,若发现由他人代为配音的不良现象,立即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。